| 关于评选2015年钦州市优秀村屯(社区)文艺队的通知 | ||
| 钦文新广发〔2015〕10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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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体广电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优秀村屯文艺队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基层群众文化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钦州市优秀村屯(社区)文艺队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村屯(社区)文艺队 二、评选名额 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优秀村屯(社区)文艺队15支 三、评选办法 1、由乡镇文化站推荐,县(区)文体广电局审核、汇总上 报,每个县(区)推荐5个指标。 2、市文新广电局根据各县(区)报送的资料,组织相关人 员进行评比,选出15支优秀文艺队。 四、评选标准 参加评选的文艺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队伍结构比较完整,人员相对固定;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和地点; 3、经常性开展文艺演出活动,2015年演出不少于30场; 4、积极参加全市或全县(区)文艺汇演、晚会。 五、材料要求 1、优秀村屯(社区)文艺队申报表,加盖乡镇文化站公章。 2、县(区)文体广电局推荐意见。 3、推荐文艺队年度活动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演出时间、 地点及节目单、图片,获市、县级奖励的证书)。 4、文艺队年度活动总结。 六、评选时间 1、请各县(区)文体广电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推荐本县(区)的优秀村级(社区)文艺队参加评选,并把各文艺队推荐材料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文新广电局公文科,电子版请发到邮箱:swk2822679@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2、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评审结果公布,12月25日前完成2015年度钦州市优秀村屯(社区)文艺队扶持工作。 3、其他未尽事项,请与市文新广电局公共文化科联系,联系人:谢晓白,电话:2822679(办)、13807778509。 附件:钦州市2015年优秀村屯(社区)文艺队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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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年钦州市优秀村屯(社区)文艺队的通知
2015/12/04 4.5k 阅读 18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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