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6/05/17 1.5w 阅读 495 点赞

各县(区)住建局,市直在建工程各施工、监理单位:

受超强“厄尔尼诺”气候影响,今年入汛以来我市汛期安全形势严峻,为迅速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电〔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的防汛工作有关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县区主管部门和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建筑工地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抢险人员动员、机械设备、物料机具和防汛土堆等各项抢险准备工作。

二、全面开展汛期安全检查。要立即组织开展工地防汛检查,

切实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的排查,特别是要检查工地内排水系统的检查,因施工产生的市政雨水管网堵塞的,要立即进行清理疏通,确保排水顺畅。提前对基坑、塔吊、围挡、民工宿舍等进行支护加固,严禁大风降雨期间高空作业,确保不出现塔吊、工棚、围挡倒塌、基坑塌方、建筑材料滚滑及人员伤亡事故。

三、严格落实防汛带班值班制度。要安排专人值班,分管领导要到岗带班,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到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保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反馈汛情,快速处置险情,确保建筑施工汛期安全。

四、强降雨过后,各施工现场必须对基坑施工边坡、大型起重设备、脚手架(支模架)、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方可恢复施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zwgk/2016/5/201605171035203136.rar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