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第十批第427号、428号、432号、433号)查处情况

2016/07/29 1.4w 阅读 245 点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第十批第427号、428号、432号、433号)查处情况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企业 举报问题 查实问题 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
1 427 钦南区沙埠镇明天村养牛场 养牛场养殖的100多头奶牛排放污水和排泄物进入大风江 经调查:
该牛场占地100亩,牛舍4栋面积3200平方米,现存栏牛117头。该牛场实行干清粪,但有部分堆在露天外,养殖场建于饮水源范围内的大风江岸边,栏舍离岸边只有100米,养殖地点不符合《畜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必须搬迁。
责令立即改正
1.责令该场立即做好粪污截留,对场地存留遗寄物进行清理,把养殖场内露天堆放的牛粪收集到堆粪间内。
2.全面启用环污处理系统,把养殖场内污水汇集到化粪池处理,禁止外排。
3.派员到养殖场抽取牛只血清进行疫病监测,做好异地搬迁检疫准备工作。
4.立即启动奶牛搬迁安置,分期分批实施,于8月15日前完成。
钦南区政府、钦南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2 428 钦北区大垌镇良田村鑫河采石厂 开采石头造成水土流失,砂石进入村民的农田,导致无法耕种 经核查:
1.在大垌镇良田村九牛岭及附近区域没有发现名为鑫河采石厂的采石厂及所投诉的问题。
2.经查询工商“广西综合业务系统”,在钦北区辖区未发现有“鑫河”“鑫禾”等近似称谓的企业注册信息。
3.目前,在九牛岭范围内只有“鸿发石场”1家,一直来没有更改过名称,相关问题已在第七批(编号247)交办件中答复。
加强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 钦北区政府
3 432 钦州市天恒石化有限公司 钦州市天恒石化有限公司的废酸大部分偷排;曾偷排含有液化气的废酸引发雨水管爆炸,现将废酸贮存于大铁罐内,并趁雨天偷排入下水道。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不属实。
1.企业环评手续、环保设施完善,并按要求对硫酸(98%)购买、废酸(90%)产生、使用建立有管理台帐,数量、去向清楚;
2.现场雨水排放沟情况、残余雨水监测及厂外排水口处生态情况,未发现有偷排废酸情况;
3.2014年4月23日,天恒公司因违规生产操作引发约27吨成品异辛烷泄漏至厂外雨水管道遇施工明火引发闪爆,钦州港区管委已进行了处理。
1.要求天恒公司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防止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2.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密切注意雨天雨水排放情况,监控该厂雨水排放沟渠水质,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果断处理并严肃追责。
钦州港区管委
4 433 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政府 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政府自2007年起强行圈占万亩滩涂取土填地,将1000多亩的红树林毁灭。 举报不属实。
尖山红树林属一般红树林防护林,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项目、钦州市滨海新城沙井岛东岸岸线整治生态海堤工程项目、钦州市沙井岛东岸岸线整治工程项目、钦州市茅尾海国家级海洋公园监测监控管理基地项目、钦州市滨海新城沙滩广场项目、海尚沙商业广场项目、钦州市排榜村渔船避风临时停靠点项目、钦州市茅尾海红树林生态湿地公园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等8个项目建设占用红树林面积371.3亩,该8个项目均办理林地征占用和用海手续,没发现超范围使用红树林现象。
(一)加强监管,做好巡查,确保红树林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督促钦南区政府做好红树林异地恢复,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项目业主红树林保护意识,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施工期间不得损毁红树林。
钦南区政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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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