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7/05/05 2.5k 阅读 225 点赞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钦州市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法律工作经验的专家、律师若干名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一、聘任条件
  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三)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所在单位(系统)重大工作问责;
  (四)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三)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五)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把本人的主要简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wsk3688821@163.com,主要简历内容应包括其教学、执业经历以及行政、民商经济类型的重大案件等代理情况。
  联系人:容靖   电话:0777-368877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