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钦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落地见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一是把全面依法治国“十个坚持”的总体要求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将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和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三是印发《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8大方面共31项工作分解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四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推荐浦北县申报“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县”。五是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市级各部门、各处级以上单位均印发“三定”规定(方案),市级各科级机构均以编委或编办的名义明确职责,目前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均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2项、承接自治区委托下放1项、调整33项、新增2项。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化建设。2019年,发布了1个国家标准,获立项11个、获发布10个广西地方标准,获批创建10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四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订出台《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改善优化企业投资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38条具体措施。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2019年,全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1天,优良率(达标率)为93.4%。开展整治钦江母亲河行动,累计投入整治资金约14.25亿元。
(三)坚持高质量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作用。一是印发《钦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并有序开展立法工作。二是完成《钦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的修订及备案。三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逐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努力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2019年,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37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2019年,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党内规范性文件283件,备案审查25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党内规范性文件90件。及时开展涉机构改革文件清理和第二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维护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这些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方案已起草完成,准备印发。二是开展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取消市、县、镇证明材料1271项。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均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四是组织2132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考试合格1056人。五是切实保障执法经费,全年统筹安排行政执法经费1.67亿元,同比增长8.44%。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及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一是创新“天网+地网” “天网+综治”“天网+人网”“天网+大数据”等治安防控体系,打掉黑恶团伙共16个,立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3件,2019年度社会稳定动态八项工作排在全区第1名。二是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全市10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创新“三大纠纷”调处“1+2+N”工作机制,得到自治区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2019年共调解各类纠纷案件8465件,调解成功8160件,成功率为96.4%。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办理法律援助1096件、公证9172件、司法鉴定2353件。四是抓好行政复议工作。收到行政复议135件,已审结109件,其中维持81件、调解和解等终止审理12件、撤销8件、驳回8件。五是积极推进仲裁体制改革,已向自治区申报仲裁体制改革试点。
(八)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影响力。
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一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现场法治宣传686场次。在新媒体上刊发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进行广泛普法,其中钦州普法微信公众号1004篇、钦州普法微博831篇、钦州市司法局今日头条262篇、法治钦州专栏48篇,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普法信息42万条。2019年9月12日,集休闲和法治文化学习、宣传为一体的钦州市法治文化主题园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市委常委会组织学法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4次,市人民政府党组组织学法2次。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讲座。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课时达标率99.81% ,参考率 99.85% ,合格率99.79%。三是组织近百名国家工作人员到市中级法院旁听行政强制系列案庭审,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自贸区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力。
(三)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钦州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二)做好《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总结验收工作,适时启动《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起草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和中长期规划。
(三)做好示范创建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