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0/12/02 1.7w 阅读 429 点赞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