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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2/12/12 8.3k 阅读 537 点赞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2年12月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