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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我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开展评议

2026/01/04 1.5w 阅读 433 点赞

2025年12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首次组织由我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评议测评。

根据代表法相关规定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署,本次会议安排由我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报告本届以来履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覃天卫、浦北县石祖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叶忠胜两位代表在会上作口头报告,其余39名代表提交书面履职报告。听取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现场填写评议表,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开展代表履职评议,是深入贯彻代表法关于“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要求的具体实践。此次评议系我市首次对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履职评议,具有重要示范意义。通过面对面报告、背靠背测评,进一步强化代表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民意。评议工作既促进代表提升履职实效,也增强监督刚性,完善了人大闭会期间代表监督机制,为代表工作注入新活力。

覃天卫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常态化开展代表履职评议,不断拓展监督渠道,促进代表更好地担负起法定职责,为推动全区和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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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