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公布钦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2022/01/03 8.9k 阅读 162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市直各中学,幼儿园:

根据《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转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钦教科〔2021〕24号)精神,经专家评审、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设立53项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经费

  所有课题研究经费自筹。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0.5万元。

二、成果要求

  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延期。

 获批立项的课题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不少于1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注明“钦州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三、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归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转化。

获批立项的课题需用“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替换之前提交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请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收集课题组填写的“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凌莉莉;电话:0777—2812661;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北楼407室。

  附件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双减”专项课题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