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转发广西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实施广西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统筹教师培训项目——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2022/09/14 1.6w 阅读 238 点赞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实施广西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统筹教师培训项目——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并指导好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参培名单见附件)。

参训人员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参训前7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国内本土病例 (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暂不参加。参训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所有参培人员在培训报到前做一次核酸检测,培训结束离开前做一次核酸检测,返校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回学校。参会人员一律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培训班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联系人及电话:黎绵,0777-2820215。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