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钦教基教〔2023〕4号)

2023/01/12 1.2k 阅读 516 点赞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加强我市劳动教育工作,探索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师范引领作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钦州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校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

钦州市范围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者可以承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已被自治区教育厅命名为“广西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附件1),《基地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三)申报数量

各县(区)按《钦州市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数量名额分配表》(附件3)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四)评选认定程序

1.基地自评。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填写《钦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4),并随附基地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报辖区县(区)教育局。

2.县(区)级推荐。各县(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基地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向市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资源单位。

3.市级评定。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候选的基地进行实地核查,最后进行综合评定。通过综合评定的基地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后以命名。认定的钦州市第三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参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管理。

(五)报送材料

1.自评表和申报表。

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逐项逐条自评赋分,并提交自评表(《基地建设标准》),同时提交《钦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4)。

2.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相关运营资质(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水质检测、食品卫生等)证明复印件;

(2)劳动实践教育主题课程文本资料(不少于8个主题课程)、相关实践活动场景图片资料(每个主题课程须配2—5张图片);

(3)劳动实践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4)基地视频介绍资料(时长8分钟以内)。

佐证材料按评选标准分类整理后一并报送。

二、示范校评选程序

(一)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下简称《示范校建设标准》,附件2),《示范校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已被自治区教育厅命名为“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推荐流程

钦州市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学校自主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评确定的程序进行遴选。

1.自主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钦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5),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佐证材料按评选标准分类整理。

2.县级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择优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每个县(区)申报劳动教育示范校不超过2个。

3.市级审核确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核,研究提出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名单,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同时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进行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遴选推荐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

(二)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我局基础教育科邮箱qzjyjjk@qinzhou.gov.cn,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邮寄我局,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南楼112室。联系人及电话:劳婵明,0777-282662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

附件:(试行)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建设标准

附件:(试行)

附件:3.钦州市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数量

附件:3.名额分配表

附件:4.钦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附件:5.钦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3

钦州市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申报数量名额分配表

县(区)

申报数量(个)

县(区)

申报数量(个)

灵山县

3

浦北县

3

钦南区

2

钦北区

2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


合计

11


附件4

钦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申报书

基 地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盖章)   

共 建 单 位:      (选填)

所 属 行 业:

基地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钦州市教育局

2023年月


1.实践基地基本情况

实践基地名称


共建基地单位

(选填)


实践基地地址


实践基地建立时间


实践基地所面向的主要单位


年接待实践

学生人数


基地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所在

部门及职务


单位性质


主管单位


基

地

负

责

人

情

况

实践基地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单位、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学位


毕业

院校


通讯

地址


邮   编


电子

邮箱


联系电话


主要

职责


主要

经历



2.实践基地建设目标


3.实践基地组织管理体系



4.实践基地课程建设与实施


5.实践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6.实践基地保障条件



7.申报及评选意见

申报单

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

教育局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教育局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5

钦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简介

(800字以内,包括本校劳动教育基本概况,目前学校劳动教育的课程安排、活动开展、场地保障、师资队伍、资金投入等方面情况,可另附纸)


示范校工作计划

(500字以内,包括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劳动教育工作的计划和设想,可另附纸)

学校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教育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钦教基教〔2023〕4号 附件4-5.doc

桂教基教〔2023〕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