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推荐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2/07/03 1.9w 阅读 278 点赞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控制教辅推荐数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教辅材料管理规定,依据“一科一辅”原则,从自治区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按照一个学科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使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二、严格规范教辅选用程序。学校是教辅推荐责任主体,各学校要组织学科组教师根据我市教材版本及本校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中提出初选目录,对初选的教辅资料进行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并公示。

三、严格遵守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学生对同步类教辅材料进行一科多辅征订,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四、严格实行教辅备案制度。市直学校于每学期开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本学校使用的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县(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备工作。

五、严格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市教育局不定期对各校教辅征订及使用情况开展抽查;教育督导部门将教辅征订使用情况纳入督导范围,防止利益输送,防范廉政风险。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梁琼月,2815238;邮箱:qzjyjjk@163.com。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报备表

2.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73号)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报备表

学校(盖章):          分管责任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科目

教辅材料名称

出版单位

是否属于推荐目录内材料

是否“一教一辅”

单价(元)

订数

备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