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13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健康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把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与解决学生成才发展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健全学生心理问题预防和监测机制,主动干预,增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加快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美劳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科于海娇联系,联系电话:0777-282662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