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考核评估方案》(钦教安信〔2021〕31号)文件要求,定于2022年1月14日到相关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乃林钦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富强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谢常毅 市教育局安信科科长
韦 翀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
成 员:欧兆成 市教育局安信科干部
梁 蓉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干部
(二)验收工作小组
第一组:负责验收灵山县第二中学、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钦北区子材小学
验收人员:谢常毅 市教育局安信科科长
裴结玉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工作人员
吴冬妮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工作人员
第二组:负责验收浦北县金浦小学、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幼儿园
验收人员:梁 蓉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干部
欧兆成 市教育局安信科干部
梁 雁 市教育局安信科干部
二、验收内容
按照《钦州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所确定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消防组织机构建设、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固定消防设施设置标准、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责任、日常消防宣传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验收,对于总评低于90分的学校不予通过验收评定。
三、验收方式
采取实地验收和查看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1月14日(星期五)
第一组:
8:30-9:00 验收组出发前往钦北区;
9:00-10:30 实地验收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创建工作;
10:30-12:00 实地验收钦北区子材小学创建工作;
14:00-15:30 验收组出发前往灵山县;
15:30-17:00 实地验收钦灵山县第二中学创建工作,验收结束返回市区。
第二组:
8:30-9:00 验收组出发前往钦南区;
9:00-10:30 实地验收钦州市幼儿园创建工作;
10:30-12:00 实地验收钦州市第二中学创建工作;
14:00-15:30 验收组出发前往浦北县;
15:30-17:00 实地验收钦浦北县金浦小学创建工作,验收结束返回市区。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预选验收学校要高度重视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迎检工作。不尽事宜,请与验收组联络员谢常毅联系,联系电话:0777-2868616、18007772838。
(二)市教育局负责落实验收租用车,请各县区教育局做好接洽事宜。
附件:1.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验收名单
2.钦州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验收名单
钦州市第二中学、钦州市幼儿园、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钦北区子材小学、灵山县第二中学、浦北县金浦小学
附件2
钦州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
被考评单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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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检查考评内容 |
考评 方法 |
评分标准 |
考评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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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一、机制建设 |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5分) |
1.档案资料包括(本单位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内容齐全,存放整齐,便于查找核对,并分门别类建立资料清册。(2分) |
查阅资料现场提问 |
缺少1份资料扣0.1分;未装订成册扣0.1分,此项合计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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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2.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物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存档备查。(3分) |
查阅资料现场提问 |
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应提供年度消防安全评估记录,且评估结论合格,不合格的扣3分,如不属于火灾高危单位此项视为不适用,给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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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二)消防组织机构建设(12分) |
1.应根据本学校特点,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消防问题;任命确定3类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法定代表人)1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1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后勤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管理专干)3人。(3分) |
查阅资料现场提问 |
1.未发文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并公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扣1分;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每少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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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2.成立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发文公布本单位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4分) |
1.未成立领导小组、发文公布本单位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扣1分;2.未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扣1分;3.未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扣1分;4.未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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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3.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消防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2分) |
1.未制定本单位消防制度、职责的扣1分;2.询问相关岗位人员两名,岗位职责不清楚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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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4.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本部门消防管理人,并定期(最长三年)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状(2分) |
1.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扣1分;2.未签订责任状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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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5.依法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保安队的单位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根据实际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1分)。 |
应建而未建义务消防队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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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二、标准化管理 |
(一)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22分) |
1.依照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医院、学校等九类专门场所的“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开展管理,完善各类消防档案和台账,有条件的学校应在高层建筑、宿舍楼、教学楼等场所安装电子巡更系统,未安装电子巡更系统的,应完善单位巡查检查记录制度,并按要求开展日常防火巡检、检查。(12分,直到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现场提问 |
1.未建立单位消防档案的扣2分,未完善的酌情扣分;2.没有每月防火检查记录的扣2分,有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3.没有每日防火巡查记录的扣2分,有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4.没有消防器材检查记录的扣2分,有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5.没有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档案的扣2分,有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6.存在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后不及时整改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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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2.被列为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开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系统自动评价全部达到“绿色”等级;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信息、三项备案资料归档完整,自我评价达到优秀以上(5分) |
网上抽查 |
1.没有运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的,扣1分;2.自我评价没有达到优秀,服务系统自动评价没有全部达到“绿色”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分);3.没有录入消防重点单位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资料的扣1分;4.未录入消防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资料的扣1分;5.未录入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资料,扣1分。(注: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此项给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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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应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并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纳入本单位视频监控范围:(1)食堂、宿舍楼;(2)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3)变配电室和计算机、空调机等集中用电设备用房;(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5分) |
实地检查 |
1.未在主要出入口附近、消防车道等位置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消防车道标识的扣0.5分,有但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2.未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的扣1分,有但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3.未在楼层、房间显著位置设置疏散指示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扣0.4分, 有但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4.未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设置消防职责制度标识和消防常识标识的扣0.5分,未将重点部位纳入视频监控范围,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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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设计及固定消防设施设置标准(21分) |
1.按照国家消防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4分) |
查阅资料现场提问 |
内廊式校舍消防设施应该有:1.消火栓系统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防排烟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气体灭火系统6.灭火器7.应急照明灯8.疏散指示标志9.防火卷帘 ;外廊式校舍可以不配置上项列举的2、3、4、5、9项消防设施。检查时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的,每处故障扣1分;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发现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责令其改正但仍未整改配备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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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建筑 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门窗设置的消防安全要求(13分) |
(1)禁止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柵栏、广告牌等障碍物(3分) |
在三层以上窗户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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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在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或根据行业管理标准, 因限制和防护需要必须在建筑三层以上保留窗户防护网的,应在防护网上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4分) |
1.窗户防护网的设置不是在三层以下或者是没有行业管理标准依据的,扣2分;2.未在窗户防护网上设置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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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在各楼层的安全出口处严禁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2分) |
安全出口处设置有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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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以及消防电梯前室的防火门应符合规范要求,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并使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不允许在门上增加插销、卡扣等影响防火门常闭的措施(2分) |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或其他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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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设置是符合规范要求,保持畅通(2分) |
1.消防车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2.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不能保持畅通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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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定期对电器线路、插头、插口等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进行检查;建筑、施工场所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情况符合规定。在宿舍内,除施工原因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2分) |
缺少对电器线路、插头、插口等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进行检查,扣1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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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4.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是否采取以下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1)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2)在学校公共厨房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3)按照规定设置雷电防护装置。(2分) |
实地检查 |
未按要求设置的,酌情扣分。(不属于火灾高位单位的学校此项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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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防宣传教育 |
(一)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责任(18分) |
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学校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2分) |
实地抽查 |
1.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扣1分;2.有预案但未针对性开展演练,每少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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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实地演练,学校教职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2分) |
1.一分钟内现场员工未能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的扣0.5分;2.未能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的扣0.5分;3.未能摁下报警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的扣0.5分;4.未能正确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灭火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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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选派消防专业人员担任辖区学校消防辅导员(2分) |
检查台账 |
没有消防专业人员担任辖区学校消防辅导员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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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每年管理人员培训和上岗前人员培训和年度继续教育内容(2分) |
学校没有按要求纳入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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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师资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落实相关活动经费,确保课时、教材、师资、设施、场所等落实到位(2分) |
没有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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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电焊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2分) |
实地检查 |
三类人员未持有《消防培训证书》的,每人扣0.1分,最高扣完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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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经有关机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2分) |
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总人数及班次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没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此项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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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校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内部各部门应确定一名消防宣传志愿者,每半年对在岗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分) |
检查台账 |
1.没有确定消防宣传志愿者的扣1分;2.没有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少一次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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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消防宣传 22分) |
1.落实消防教育课时(10分) |
(1)落实消防教育课时。学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5分) |
检查台账 |
每缺少1课时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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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消防逃生疏散演练、消防知识竞赛、完成消防家庭作业等内容。(5分) |
检查台账 |
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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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及专项宣传活动(12分) |
(1)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部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消防标识(4分) |
实地检查 |
每少1个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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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应每月至少滚动播出1次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并结合火灾特点和学校实际,及时更新宣传内容(4分) |
实地检查 |
每少1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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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3)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契机,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知识竞答、作文大赛、演讲比赛、绘画比赛等消防主题活动(4分) |
检查台账 现场提问 |
每少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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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共5分) |
1.运用智慧消防、技防等先进技术。 |
1项加2分,最多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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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荣获消防救援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生相关表彰荣誉。 |
1项加3分,其中市级加1分,自治区加2分,国家加3分,按最高级别得分,最多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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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违规行为 |
1.违规采用耐火等级不能达到规范要求或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
实地核查 |
有此行为之一,直接认定为“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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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所发现的隐患类别或数量达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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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以来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亡人火灾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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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考评结果 |
( )通过;( )不通过。考评得分达70分及以上的,考评结果为通过。 |
考评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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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评学校负责人签名: 考评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