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2〕188号)要求,为更好开展我市第十一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相关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部署宣传月活动
做好2022年宣传月活动是我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和推进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举措。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幼小衔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制订 2022 年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活动部署安排。持续深入宣传,统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多方力量,充分利用以往宣传月主题宣传片等资源,广泛利用多种媒体,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幼小衔接工作氛围。
二、认真总结案例经验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梳理总结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的真实案例经验,特别是小学、幼儿园做好幼儿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适应及准备的具体做法。
三、做好视频案例征集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和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幼儿园、小学征集遴选方向和理念正确、能展示幼儿园及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的真实视频案例。视频内容要确保导向科学,不做空洞的理念解读宣传。
四、切实做好宣传案例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幼儿园将1—3 个优秀视频案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2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案例征集报送目录》(附件2,需加盖公章),于2022年4月13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请各县(区)教育局及时总结宣传月的活动情况,将有关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宣传月实施方案及总结等材料,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笑非,2826620。邮箱:qzjyjjk@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5号)
2.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案例征集报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