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司法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10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推进我市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今年,将“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在线学习与考试列入中小学生道德与法治课必修作业进行部署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70%,中职学生参与率达到90% 以上,对参与率不达标的县区和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自治区教育厅把2021年开展“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在线学习与考试的参与率列入对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履职考评内容,市教育局将“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在线学习与考试的参与率列入绩效考评内容。
5.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
(二)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信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于2021年8月23日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市直各学校)优秀选手各一名参加9月上旬举办的市级决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1年8月23日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市直各学校)优秀选手各一名参加9月上旬举办的市级决赛。除选拔报送外,本次演讲比赛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均可推荐学生参与,网络海选分为全国“网络海选”和广西“网络海选”,按要求自行上传演讲视频等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委托钦州市第三中学(高中部)承办。比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教育部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教育厅后期通知。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对报送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视频征集要求。
四、组织机构
成立钦州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司法局分管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担任,小组成员是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活动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田茂群 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岩松 钦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钟逢发 钦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黄春梅 钦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成 员:潘广信 钦州市教育局党建与思政科科长
吴庆彪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科长
翁丽明 钦州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黄本芸 钦州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
周运雄 钦州市第三中学校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二)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要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运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中各类宪法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发动青少年学生参与“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积极调动广大干部师生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提升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 总结好经验,巩固学习成果
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活动期间,欢迎各县区及市直各学校向市教育局报送开展活动的有关材料。对于活动组织有力、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的,推送到教育部。
(四)其他工作要求
1.2021年7月13日前,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填写《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人回执表》(附件1),并将表格盖章版扫描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jyfz@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1年‘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人回执表”。
2.2021年8月23日前,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提交《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附件3)、《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选手指导团队一览表》(附件5),通过广西“网络海选”通道参加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的选手,推荐学校提交《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网络海选”选手报名表》(附件4)及参赛选手的演讲视频及演讲电子文档。以上材料(附件2-5含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qzjyfz@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报名材料”。
3.2021年11月26日前,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将2021年的活动总结(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2022年工作建议及活动期间的宣传材料(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zjyfz@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结或活动宣传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淯凤,电话:0777-2833080,地址:市教育局南楼407室。
附件:1.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人回执表
4.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网络海选”选手报名表
5.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选手指导团队一览表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司法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