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
事项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海北加油站、钦州市大寺农机厂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南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海直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海北加油站、钦州市大寺农机厂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南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海直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事项周边单位和居民)对本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异议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
电话: 0777-2859716 、0777-3688682 邮编:535000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