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教育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健康广西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精神(桂教规范〔2021〕22号),全面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教育能力,建设一支高质量专业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遴选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师和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情况
本项目采用跨年度递进式培训(连续2年,每年不少于96个学时)
二、遴选范围
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师、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共60人。
三、遴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品行修养,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廉洁从业,得到群众公认。
(二)应为单位现任心理辅导室专兼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应具有相应的心理辅导资格证,三年及以上的心理教育辅导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幼儿园大专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遴选比例
由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遴选条件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由广西师范大学按照1:2的比例对申请材料进行择优遴选,材料初选后组织相关专家分别进行网络线上面试,最后经广西师范大学和我局审核后确定60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师和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作为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
五、遴选程序
根据遴选条件、自身实际及发展意愿,各县(区)教师先由个人向学校先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推荐到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市直有关单位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先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推荐到市教育局。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在上报前,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管理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通过材料评选和网络面试进行严格遴选,并提出拟培训学员的建议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确定培训学员名单于9月13日前正式公布。
六、组织管理
成立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西师范大学,由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培养工程。培训经费从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项经费中安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培训学员的各种研修活动,为培训学员专业成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造条件。
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培训学员个人成长档案,对培训学员的师德、学习研修表现、研究成果、示范辐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退出机制,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训学员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
1.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推荐表一式3份(附件2)。
2. 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3 )。
3.证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心理辅导资格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材料:获奖证件、论文、论著、课题方案与立项批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扫描电子版);在县级及以上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提供有关通知书、邀请函及组织单位证明等(扫描电子版);辅导学生心理调解情况应提供学校登记证明材料等(扫描电子版)。以上材料统一扫描后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纸质版留存备查。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于9月5日前将申报人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管理办公室:435687094@qq.com和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邮箱:qzsjspx@163.com。
(三)网络线上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9日(具体时间待定),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线上远程面试,详情另行通知。
(四)各位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推荐选拔资格。请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管理办公室联系。
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敏,电话:18907732281。
市教育局人教科联系人:黎绵,电话:0777-2820215。
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李建华,电话:0777-2814411。
附件:1.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3. 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各单位推荐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
和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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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和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人) |
|
1 |
灵山县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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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浦北县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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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钦南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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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钦北区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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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 |
4 |
|
6 |
市一中 |
3 |
|
7 |
市二中 |
3 |
|
8 |
市三中 |
3 |
|
9 |
市四中 |
2 |
|
10 |
市五中 |
2 |
|
11 |
市六中 |
2 |
|
12 |
市八中 |
2 |
|
13 |
市十三中 |
2 |
|
14 |
市高新实验学校 |
2 |
|
15 |
市外国语学校 |
2 |
|
16 |
市教育局 |
2 |
|
合计(人) |
125 |
附件2
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所 在 县(区)
填表日期
钦州市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推荐表》由被推荐者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填写前请先查阅有关评选文件。
2.《推荐表》全面、具体地反映被推荐人选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已取得的成就及教书育人事迹。填写必须认真负责,严谨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对于含糊不清、不合要求及页面不洁者,不予受理。
3.《推荐表》有关栏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栏目序号,并按序装订成册。
4.本表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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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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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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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身体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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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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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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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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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所任教学科 |
所任教学段 |
||||||||
|
工作学校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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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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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主要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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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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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德表现(含近三年的师德考核情况)
三、荣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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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或受奖励 |
时间 |
表彰奖励单位 |
四、近五年来教育科学研究情况
|
论文、著作、课题 名称 |
出版、发表 或鉴定时间 |
出版社、期刊名称或 鉴定部门 |
备注 |
五、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情况
|
时间 |
内容 |
组织部门 |
听课人数 |
六、教育管理主要成就和业绩
|
学校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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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局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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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2年“区培计划”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暨家庭教育骨干
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盖章):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教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任教学科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填表日期: